[ 文化發展基金 ] 影視製作範疇“優秀文產企業獎”接受申請

文化發展基金於9月27日至11月4日推出2022年“文化產業獎勵”申請,設立影視製作範疇“優秀文產企業獎”,鼓勵業界持續發展,打造澳門品牌。

影視製作範疇“優秀文產企業獎”獎勵具良好財政營運實力及產業化程度較高的影視製作企業。凡於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成立,經營影視製作相關業務為主的自然人或法人商業企業主,曾出品1部在院線、電視頻道、視頻網站等任一渠道上映的影視作品,或參與製作2部已上映的影視作品的拍攝、後製等工作,便符合申請資格。獎勵範疇包括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但不包括動畫製作。

評審工作由來自影視、學術、商業界別的專家出任的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包括2019至2021年的業務收入、投資額、淨利潤水平及創造的工作職位數目,以及企業的影響力,包括對澳門影視製作相關行業的帶動效應,獲得或入圍、提名具國際認受性獎項,以及作品的投資及發行情況等指標,作為評審準則。

獎勵名額最多10個,設有蓮花金、銀、銅獎各一名,獎金依次為25萬元、20萬元及15萬澳門元,優異獎名額7個,各獲獎者可獲10萬澳門元。

有意申請者可透過文化發展基金網頁(www.fdc.gov.mo)閱覽詳細資料及下載申請表格,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查詢。

為詳細介紹影視製作範疇“優秀文產企業獎”的申請事宜,文化發展基金將於9月30日上午11時舉行線上講解會及解答申請人問題,有興趣人士請於9月29日下午1時前,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報名,基金將於稍後提供登錄鏈結,供參與人士於當天進入講解會線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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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發展基金 ] 第二輪文產商業項目資助計劃 接受申請!!

文化發展基金推出2022年第二輪“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劃”,商業企業主可於9月27日至10月26日期間提出項目申請。

基金推出資助計劃的目的是支持企業投資及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文化產業商業項目,尤其包括創意設計領域的澳門設計品牌營運、文化展演領域的表演藝術製作及演出,以及數碼媒體領域的影視拍攝及相關製作、書刊出版(包括電子出版)、為資訊載體提供文化內容。

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特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資助方式分為四種,包括:免息貸款、銀行貸款貼息、補貼及免息貸款、銀行貸款貼息及免息貸款,企業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提出申請。倘若企業仍在接受基金(原文化產業基金)的補貼資助且未提交總結報告,又或已獲基金補貼的次數達3次,則只可申請免息貸款或銀行貸款貼息,但獲得其他資助計劃的次數不計算在內。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項目的原創性,實現的可能性,研發、生產和營銷策略的合理性,市場需求程度及競爭優勢,預期的經濟效益,預算的合理性,項目對文化產業的推動作用或社會效益,對塑造文化產業品牌形象的作用,以及申請人的管理水平和項目執行團隊的技術能力、對貸款的償還能力,對項目作出評分。

項目的資助期上限為60個月。補貼、銀行貸款貼息及免息貸款設有不同的批給金額上限。補貼資助的開支範圍包括:生產材料及製作、活動場地租金、專業服務、推廣及宣傳、專利/商標註冊。

受益人須為項目開設專用帳戶,用作管理資助款項,並須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核數報告(由受益人承擔開支)。補貼及免息貸款的批給金額,將因應項目總結時的實際支出作結算,倘實際支出低於預算支出,基金將按機制扣減資助。為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項目的執行須遵守衛生局發出的防疫指引,若有違反,相關的開支將不獲資助。

有意申請的企業須於基金網上系統(www.fdc.gov.mo)註冊企業帳戶,其後可綁定一戶通實體帳戶登入上述系統,填寫申請表及上傳申請文件。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查詢。

為詳細介紹“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劃”的申請事宜,文化發展基金將於9月30日下午3時舉行線上講解會及解答申請人問題,有興趣人士請於9月29日下午1時前,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報名,基金將於稍後提供登錄鏈結,供參與人士於當天進入講解會線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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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求職要小心 ] 柬埔寨求職騙案蔓延至香港

近日大量新聞報導台灣人被誘騙到柬埔寨及其他東南亞家園被迫從事網騙,震驚各地。但這股恐怖浪潮原來早已蔓延到香港,相信有最少有5名港人被犯罪集團扣留泰緬邊境一帶。

香港東方日報日前收到求助,一名聲稱遇網騙的女子透露被一名身陷緬甸的港男行騙,該報記者幾經轉折下聯絡上該男子,他被人要求在當地網騙港人,除非「跑數」至500萬元人民幣或交付贖金30萬港元才可脫身,有「同工」潛逃時被人開槍射擊。該名港男指,他所在的「基地」有數百人,當中有多名港人,他因求救無門一度想過了結生命。入境處及警方證實收到相關港人報案,由6月至今共有5名港人在緬甸或泰國失聯的求助,當局正與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等跟進。

瀏覽報導詳情:https://bit.ly/3bYgYxT

疫情爆發後,柬埔寨封城、賭場停業,大部分在西港的投資人逐漸離開,令本地柬埔寨人面臨失業和破產,西港變成無人之城。今年初便陸續出現擄人綁架事件,不法分子以高收入工作機會作為誘餌,誘騙許多懂中文的外國人到當地。而近日美國非營利組織全球反詐騙組織(GASO)再次呼籲:「不管什麼工作機會,只要在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老撾)、杜拜就絕對不要去」。

此外,GASO亦提及詐騙集團使用詐騙手法正隨時間改變,例如過去是以高薪吸引受害者,但經傳媒廣泛宣傳後已有新應對手法,現已改成透過朋友圈,甚至尋找公司招募舞蹈員、化妝師及樂隊前赴柬埔寨及緬甸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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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發展基金 ] 2022 年 “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計劃” 接受申請

文化發展基金於8月16日至10月14日接受2022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計劃”申請。

“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計劃”目的是推動本澳的展演節目,包括戲曲、戲劇、舞蹈、音樂、魔術等舞台表演,到外地尤其“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地區進行公開演出,以提高本澳展演項目品牌在外地市場的影響力及知名度,促進澳門表演藝術產業化發展。

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特區依法設立的法人商業企業主,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曾獲批2020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的企業,須提交該期獲資助項目的總結報告後,才可申請本期資助。本期計劃支持具有知識產權的完整作品往外地演出,澳門居民須佔創作演出團隊主創人員數目超過一半。申請項目須在澳門以外城市舉行最少3場的公開商演,申請人能取得一定比例的票務收入分成。每場演出不少於60分鐘,表演場地開售座位數目最少100個。申請人須提交詳細的演出計劃、宣傳計劃及倘有的企業與展演承接方簽署的意向協議。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項目預期的經濟效益、對塑造文化產業品牌形象的作用、創意水平、項目實現的可能性、推廣策略的合理性、預算的合理性、團隊能力及過往相關經驗作為評審準則。曾獲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演出內容,將會獲得額外加分。

本期計劃以補貼為資助方式,名額10個,資助期上限為18個月,資助額度為項目預算支出的80%,上限為80萬澳門元。資助款項的使用範圍包括:專業服務人員費用(創作、表演者和技術人員);展演場地租金;佈景、道具及服裝的製作費用;燈光、音響等設備租賃費;推廣及宣傳費用;演、職員交通費用(經濟客位);衍生周邊產品費用;物流費用(不包括稅項)。

受益人須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核數報告(由受益人承擔開支),倘項目的實際支出低於預算支出、或演出場次少於預計場次、或門票銷售率低於50%,基金將按機制扣減資助金額。受益人須為項目開設專用帳戶,用作管理資助款項。

有意申請者可透過基金網頁(www.fdc.gov.mo)下載申請表格,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 dgaf@fdc.gov.mo 查詢。

為詳細介紹2022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計劃”的申請事宜,文化發展基金將於8月19日下午3時舉行線上講解會及解答申請人問題,有興趣人士請於8月18日下午1時前,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報名,基金將於稍後提供登錄鏈結,供參與人士於當天進入講解會線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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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工作局 ] 2022年社會融和計劃第2期津貼8月8日起接受申請

為紓緩三類弱勢家庭(單親、殘疾及長期病患者家庭)的生活壓力,社會工作局今年繼續推行社會融和計劃,本年度第二期津貼將於8月8日至26日期間接受申請。現正收取社會工作局定期援助的三類弱勢家庭,以及本年度第一期社會融和計劃受惠家庭無需提出申請。

特區政府透過社會融和計劃,支援正接受定期經濟援助、或收入不高於最低維生指數一定倍數之三類弱勢家庭(單親、殘疾及長期病患者家庭)。本年度第一期社會融和計劃有4,872個家庭獲發放津貼,其中社會工作局定期經援家庭有1,486個,非定期經援家庭有3,386個,發放總金額約2,056萬澳門元。本年度第二期社會融和計劃將於8月8日至26日期間接受申請。經社會工作局審批後,合資格的家庭將於本年10月獲發放一次性的生活津貼,金額如下:

市民辦理申請手續前須預約,再前往社會工作局轄下社會工作中心或協辦計劃的社團/社會服務機構,提交申請表格、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澳門元銀行存摺副本及相關證明等文件。

有關申請地點及表格可於社會工作局網頁 www.ias.gov.mo/ch/swbservices/individual-and-family-service/shrhjh 瀏覽及下載。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23456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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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技術員培訓課程:即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接受報名

澳門特區政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與澳門理工大學合辦氣象技術員培訓課程

為推動本澳氣象技術發展及配合社會服務需求,豐富氣象專業人才儲備,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與澳門理工大學合辦“氣象技術員培訓課程”,完成課程所有學科並取得合格的學員將獲頒發證書,並具備報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氣象局氣象技術員職程的其中一項重要條件。歡迎有意從事氣象專業工作及符合相關報讀條件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報讀。

氣象技術員培訓課程遵循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對氣象技術人員的能力要求,理論與實踐並重:理論知識涵蓋數學、物理、氣候學、氣象學、資料分析、氣象監測等學科,同時,學員將獲安排到氣象局進行實習,以更好掌握及實踐理論知識,深入了解氣象科學知識的實際運用。

培訓課程有助進一步促進澳門氣象技術的發展,為本澳培養符合國際標準及善用科學的氣象專業人才。氣象技術員培訓課程由即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接受報名;招生章程請瀏覽培訓課程專頁https://www.mpu.edu.mo/zh/cec_short_courses.php,氣象局網頁或微信,澳理大Facebook專頁或微信。如欲查詢報名手續,請於辦公時間致電87950707 / 87950832澳門理工大學持續教育中心或電郵至cec@mpu.edu.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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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局 ] 援助款項計劃專頁及僱員簡易查詢系統 (8月1日) 9時起啟用

財政局將於明(1日)上午9時推出《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網上專頁(https://info.dsf.gov.mo),提供詳細資訊包括:發放安排、查詢系統、常見問題、宣傳資料及最新消息等。

時間充裕居民毋須急於查詢

僱員簡易查詢系統同步於明日上午9時啟用,居民可透過專頁、Macau Tax移動應用程式、財政局自助服務機等多種途徑,進入查詢系統。援助款項於8月17日起分批發放,時間充裕,居民毋須急於查詢。

經輸入其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後,便可查詢結果。不符合資格人士,系統將顯示其不合資格理由,同時附有僱員援助款項例外規定的申請書,供下載使用。

預約親臨辦理

由於8月1日仍處防疫鞏固期,財政局暫提供有限度對外服務,為避免人群聚集,市民必須透過移動應用程式“一戶通”內的“服務櫃枱取籌及預約”或其網頁版(http://booking.gov.mo)作出服務預約。如需進一步查詢,可致電稅務諮詢熱線2833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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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情 ] 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

為減輕新冠疫情對民生和經濟的衝擊,特區政府於6月中旬公佈推出九項經濟援助及稅費減免措施,當中的《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下稱 “援助計劃” )於今(29)日公佈,有關援助款項將於8月17日 (星期三) 起分批發放。

援助計劃的發放對象包括:(一)工作收入相對較低、在疫情期間開工不足、停薪留職、兼職,以及離職的本地僱員;(二)從事七類特定行業和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三)有經營困難的商號經營者。根據規定,上述援助款項不得兼收。

財政局於8月1日推出網上專頁及 “簡易查詢系統”,並於8月12日推出 “詳細查詢系統”,方便公眾獲取充足資訊,同時亦提供了多種不同的查詢途徑。

僱員援助規定

僱員援助方面,2020年及2021年兩年度內有工作收入但合計金額不超過600,000元(澳門元,下同)的本地僱員,包括符合工作收入條件但在疫情期間開工不足、停薪留職、兼職,以及離職的僱員,每人獲發放15,000元的援助款項。

如果僱主沒有在2022年1月15日或之前為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任職的僱員登記入職,又或沒有在2022年6月17日或之前申報僱員2020年或2021年度的工作收入,僱員可透過申請,證明其於該期間內確實存在僱傭關係且符合有關工作收入方面的規定,經財政局核實其資料及資格後,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

上述申請須附同支付報酬的銀行轉帳紀錄或票據,並附同尤其是勞動合同、支付報酬單據、出勤紀錄資料或社會保障基金供款紀錄等其他證據。

此外,於2022年1月1日至7月30日期間開始處於非自願失業狀況的本澳居民,透過申請及提交有關失業狀況的證明,經財政局核實其資料及資格後,亦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

上述申請最遲須於2022年8月29日向財政局提交。

財政局提醒,任何人如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交偽造文件,以圖取得援助款項,特區政府必會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兩類自由職業者援助規定

符合條件獲發援助款項的自由職業者分為兩類。

第一類為持有有效證照的從事七類特定行業的本地自由職業者,包括:的士駕駛員、三輪車伕、小販及攤販、導遊、水上的士駕駛員、漁民及保險中介人,每人獲發放10,000元的援助款項。

第二類為在財政局登記為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本地自由職業者,如其於2021年度職業稅申報營業結果非為盈利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240,000元,將按其2019至2021年度申報的職業稅負擔金額平均值的百分之十計算,發放每人最少15,000元、最多300,000元的援助款項。

商號經營者援助規定

在財政局登記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如屬自然人受益人,不包括非澳門居民),如其經營的各商號於2021年度所得補充稅申報的營業結果的總和非為盈利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600,000元,將按其符合發放條件的商號2019至2021年度申報的經營成本平均值加總後的百分之十計算,發放每人至少30,000元、最多500,000元的援助款項。

博彩、電訊、金融保險、集體公交運輸,以及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及燃料供應業等受專營或特許批給制度保障,又或獲政府資助的相關行業的經營者,連同一些性質較特殊的經營者,例如行政公益法人、教育機構(輔助教育除外),以及受社會工作局定期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不納入是次援助計劃的受惠範圍。

為保障僱員的就業權益,商號經營者以及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受益人,如果在六個月內結業或不以合理理由解僱本地僱員,須全部或部分返還已收取的援助款項。

發放安排便民快捷,毋須申請,由財政局自行核實及發放

受益人毋須申請,援助款項會由財政局在核實受益人的資料及資格後,按照《2022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所登記的銀行帳戶資料,以及在身份證明局或財政局登記的地址資料,透過銀行轉帳及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

已登記銀行帳戶的本地僱員和特定行業的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將於2022年8月17日存入其個人帳戶內。

商號經營者、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沒有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其援助款項將以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並於2022年8月17日起至8月29日分批寄送,財政局將於2022年9月13日起開始受理補發支票申請。

8月1日推出網上專頁及簡易查詢系統

財政局於8月1日推出網上專頁(https://info.dsf.gov.mo),提供詳細的援助款項資訊,包括:發放安排、查詢系統、常見問題、宣傳資料及最新消息等。

“僱員簡易查詢系統” 亦於同日上午9時啟用,市民可透過專頁、Macau Tax移動應用程式、財政局自助服務機等多種途徑,進入查詢系統。

經輸入其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後,便可查詢結果。不符合資格人士,系統將顯示其不合資格理由,同時附有僱員援助款項例外規定的申請書,供下載使用。

8月12日推出詳細查詢系統

“詳細查詢系統” 於8月12日啟用,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均可透過系統詳細查閱其受益狀況、援助款項金額及計算方式、發放方式、發放時間及不合資格理由等資訊。

如有進一步查詢,居民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南灣財政局大樓、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財政局服務站點,或致電稅務諮詢熱線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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