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職局,公告一則:
副學士文憑及高等專科學位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前)取得副學士文憑或同等學歷、或高等專科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者,均可報考。
報考方式及期限: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至三月二十五日
查詢詳細通告:
https://bo.io.gov.mo/bo/ii/2024/11/avisosoficiais_cn.asp#dsafp
有關開考通告刊登於《公報》第11期, 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