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澳門愛羣社會服務處(Baptist Oi Kwan Social Service of Macau)於二零一四年正式註冊為本澳一所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致力推動居民關注身體、情緒、社交及心靈的全人健康,提昇居民心理健康質素,建立生活效能。以社區教育活動、研究、學術研討等方式,建設接納與共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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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電話:2852 3235
傳真號碼:2852 2651
地址:澳門高士德大馬路12號202室
<精神復康院舍>
副院長(註冊護士) (MH24003)
入職要求:
護理學學士學位;
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取得資格認可證書者(若已完成醫學培訓但尚未取得有關證書可申請說明);
具2年或以上院舍工作經驗,或督導護理人員的工作經驗;
有良好的應變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應對壓力和處理緊急情況;
有團隊合作精神,能夠與醫療團隊和其他相關部門有效合作;
能夠保持良好的醫患關係,以同情和理解的態度對待患者及其家屬;
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良好普通話及英語。
主要職責:
負責計劃、督導及推行一切有關護理之業務;
綜理全院護理工作之研究、計劃與改進方案;
依照人事法規,辦理護理人員之甄選升遷及考核等;
處理有關護理業務之文件及院舍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需要輪班工作,在緊急情況下按指示返回醫院工作。
本院舍具完善員工福利,包括公積金,醫療保險,有年假及病假等
活動協調員(MH23013)
具高中畢業或以上學歷
協助推行服務、接待及推廣宣傳服務等
具社會服務經驗優先
治療師助理(MH23011)
持有高中畢業或以上學歷
負責協助治療師進行評估,治療計劃及復康活動等
負責協助治療師製作及維修康復治療之教具及教材
負責單位內日常運作及準備
職業治療師(MH23001)
職業治療系學士學位
具職業治療師執業牌照
負責為服務使用者制定、組織及推行治療康復計劃
協助督導及培訓治療師助理
具有康復服務經驗優先
有意者請連同履歷、學歷證明、要求待遇、應徵信,電郵至 info.hv@bokss.org.mo
或郵寄至路環石排灣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會及衛生服務大樓四樓,信封面請註明應徵職位(合則約見),詳情請致電 2850-3400。